background image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一线员工。

第二条     考核目的
1.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实现公司发展

战略;
2.建立良好的公司价值评价体系,努力实现科学评估、合理分配价值,从而驱动员工积极创造价值,形成良性循环 ;

3.基于战略持续改进,考核的目的不仅仅是根据结果奖优罚劣,更重要的是不断地引导员工持续地改进工作;
4.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相互协作,增进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条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宁可缺额也不降低标准。
第四条    考核对象
    本制度考核对象:生产部一线员工。
第五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工作能力、工作协调、责任感、工作激情、工作质量、劳动纪律、成本意识等。
第六条    考核方式
1

.本制度以 打分制 进行考核;以 1 分为单位,总分为 100 分。

2.考核分数划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考核采取员工自评、部门主管打分的方法,其中员工自评分占总分的 60%,主管评分占 40%。例如:员工自评得
分 85 分,主管评分 75 分,该员工实际评分为 81 分。 
 4.考核流程:
4.1 每月

3

日前,人事行政部下发《生产员工绩效考核表》给生产部,由员工进行自评打分;

4.2 每月

4

日前,生产部主管完成对生产员工考核打分并上传至人事行政部;

4.3 每月

5

日前,人事行政部完成对《生产员工绩效考核表》的复核;

4.4 每月

6

日前,人事行政部把《生产员工绩效考核表》再次下发给生产部,生产部主管与员工沟通,生产部员工最

终签字确认;
4.5 每月

7

日前,人事行政部统计完毕并传财务部核算工资。

 5.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分别给予 2 至 20 分不等的奖励,总得分不得超过 100 分。
6. 每月被评为不合格者,取消当月奖金并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两个月被评为不合格者,将其调离相应的岗位或者劝
退。
7.生产部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绩效考核表。
第七条    考核细则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考核范围内或取消考核资格:
1.1 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1.2 当月请假超过 2 次(含),请假累计超过 2 天(含)以上,迟到、早退 2 次(含)以上的;
1.3 当月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批评的;
1.4 当月出现 3 次(含)质量问题;
1.5 当月出现一次较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例如:造成批量不合格品、接线错误引起炸机等。
1.6 按规定要穿电工鞋的员工,发现一次未穿取消当月奖金。
1.7 由于误操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取消整年奖金。
2.奖惩

2.1 凡未按流程执行者乐捐

50

元/次;

2.2 违反本流程未尽事宜,乐捐

20

元/次。

  

第八条 附则
8.1 本规程解释权属企业人力资源部。
8.2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部员工绩效考核表

部 门

姓 名

岗 位

最终得分

项 目 及 考 核 内 容

配分

自评

主管评

人事部

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