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
7.1 绩效管理制度设计
7.1.1 基层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制
度
基层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促使员工不断改善工作绩效,
提高自身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
第 2
条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非领导岗位的基层员工,但考评期内累计不到岗超过三个月(包括请假与其他原
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年度考核。
第 3
条 考核原则
(1)公平公开原则
人事考评标准、考评程序和考评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且对企业内部全体员工公开。
(2)定期化与制度化
绩效考核既是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过去和现在的考察,也是对他们未来工作行为进行预测,将员工绩
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于全面了解员工潜能,及时发现组织中的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3)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定性
班组长考核指标分为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种,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
(4)沟通与反馈
考核评价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或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
者。
第 4
条 考核实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