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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

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

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

动者。

「专家点评」:此条对用人单位影响深远,规章制度需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民主管理发挥到了极限。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

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专家点评」:此条规定在实践中基本上会流于形式,毫无作用。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

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专家点评」:此条也是一个形式条款,在目前实践中无多大价值。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

备查。

「专家点评」: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目的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

举证困难,难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情况,有这个规定,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就负

有举证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