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
索引号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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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员工发展和管理
试用期的确定应根据合同期的长短及岗位级别确定,但不应超过 3 个月。试用期
满,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延长试用考察的,可根据规定进入延长试用期阶段,
但是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总和不应超过 6 个月,延长试用期的次数不得超过两
次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不同的试用期:
- 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含 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 15 日
- 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 1 年(含 1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 1 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在
1 年以上 2 年(含 2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 2 个月
4.4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应根据岗位的任职标准、工作职责和新进人员的
自身资质、合同续签人员从事本工作岗位期间的绩效表现分别判定
-
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期限可分为:半年、1 年、2 年、3 年、5 年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从严控制
-
公司高级管理层基于部门人员需求情况的分析,对各类续签合同期
限的比例作出决定,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得分按比例签订
建议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劳动合同续订率每年控制在 85%-95%之间,根据公
司在不同时期经营管理的需要,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决策
4.5 个人绩效考核连续半年不合格者,由部门提出申请,自动进入员工解聘程序
4.6 对于因岗位变动而发生的劳动合同变更,应及时更新或添加劳动合同的附件,在
附件中说明合同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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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流程说明 C-11-03-006
1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