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五、 晋升核定权限:
(1)高层由人力资源部提议,经总经办核定;
(2)副经理以上由董事长核定;
(3)各部门主管或助理,由公司总经理核定;
(4)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级公司主管提议,呈总经理核定。
六、管理职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晋升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
业务运作,是员工晋升的具体执行部门。各用人部门负责向公司推荐符合晋升
条件的员工;由员工主动提出晋升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
核查。
第二章 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一、 纵向发展
直营部:初级导购-中级导购-高级导购-店助-初级店长-中级店长-高级店
长-初级货品主管/初级直营主管-中级货品主管/中级直营主管-高级货品主管/
高级直营主管-初级直营经理-高级直营经理-营运总监/副总-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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