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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
本规范共 10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构成,系统功能、性能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
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供电、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监控中心。
本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本规范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一号,邮政编码:100044,电话:010-88512998,传真
010-88513960,E-mail:tcl00sjl@263.net)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
主编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参编单位:北京艾克塞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龙控制系统公司
主要起草人:朱峰刘希清施巨岭何培重
目次
1
…………………………………………………
总则
(1)
2
…………………………………………………
术语
(2)
3
…………………………………………………
基本规定
(6)
4
…………………………………………………
系统构成
(8)
5
………………………………………
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I 3)
5.1
………………………………………………
一般规定
(1 3)
5.2
……………………………………
各部分功能、性能设计
(1 5)
共 1
页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