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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制订、贯彻和执行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1.3

 

建立设备的台帐、卡片、档案,统管全厂的设备技术资料。

3.1.4 负责设备的验收、移交、转移、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工作. 
3.1.5

 

负责设备事故的处理及对设备保养工作。

3.1.6

 

编制设备的检修,一、二级保养计划和备品配件管理,并负责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实施和验收、考评工作。

3.1.7 采取勤巡检、勤考核等有效措施,提高全厂设备的完好率,巡检工作,每周不得少于三次,每次检查须覆

 

盖全部主要设备。

3.1.8 监督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管理会议,通报设备管理状况. 
3.1.9

 

安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及时解决车间及其他部门提出的设备管理上的问题。

3.1.10

 

利用每天晨会,安排设备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事宜。

3.1.11

 

对设备科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3.1.12 根据每日设备检查情况对各车间设备保养进行考核。并于当月 30

 

日前,将考核排名结果报工厂经理。

3.1.13 每月审核各车间设备维修保养奖惩情况,并于本月 30

 

日前批复各车间汇总表,上报分管工厂经理。

3.1.14 对全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转、供电正常化负责。

3.2 

 

设备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3.2.1

 

维修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3.2.2

 

维修人员必须凭 设备报修单 进行维修, 维修单 统一由操作者填写,并由车间主管或班组长签字后交

     

 

到设备科,再统一安排给维修工实施维修。

3.2.3值班时间内发生的设备故障,一律由值班维修工承担负责修理,并按接到报修单先后或设备维修的急缓依次

 

理。

3.2.4

 

维修人员在未确准设备故障原因时,不可盲目随意解体设备。

3.2.5

维修人员在排除设备故障后,须认真地在 报修单 上写明维修措施和方法及调换零件名称和修理工时,而

 

且须操作者签字认可。

3.2.6

 

维修人员在修理完毕后,应立即将填写完整的 报修单 交到设备主管备案。

3.2.7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如修理同一台设备,当天发生三次同一故障时,维修工该天作为事假处理,不记

 

工资。

3.2.8

 

设备维修责任承包者,必须对承包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和维修速度负全部责任。

3.2.9

责任承包者必须加强本承包范围内设备的完好状况、文明操作情况、润滑情况、三保 情况等巡视检查,密切

 

关注,并有权制止违规作业行为,操作者不听阻止,按规定从严处罚。

3.2.10

 

承包者如维修工作做得不够完善,引起车间提出投诉的,按照《设备科绩效考核方案》规定进行处罚。

3.2.11维修工的工作业绩,由设备科、车间负责人及设备操作工考评,考评结果与当月绩效工资、年底奖金、工资
      调整挂钩。

3.2.12如遇设备搬迁、安装、调试和动力照明设施等工作时,则由设备科统一调度、

 

安排。

3.2.13维修人员不准长时间呆在办公室内,不准在车间、办公室、配电房内等厂区禁

 

烟区域吸烟。

3.2.14 值班时间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视情节每次给予 10 到 50 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