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制订、贯彻和执行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1.3
建立设备的台帐、卡片、档案,统管全厂的设备技术资料。
3.1.4 负责设备的验收、移交、转移、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工作.
3.1.5
负责设备事故的处理及对设备保养工作。
3.1.6
编制设备的检修,一、二级保养计划和备品配件管理,并负责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实施和验收、考评工作。
3.1.7 采取勤巡检、勤考核等有效措施,提高全厂设备的完好率,巡检工作,每周不得少于三次,每次检查须覆
盖全部主要设备。
3.1.8 监督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管理会议,通报设备管理状况.
3.1.9
安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及时解决车间及其他部门提出的设备管理上的问题。
3.1.10
利用每天晨会,安排设备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事宜。
3.1.11
对设备科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3.1.12 根据每日设备检查情况对各车间设备保养进行考核。并于当月 30
日前,将考核排名结果报工厂经理。
3.1.13 每月审核各车间设备维修保养奖惩情况,并于本月 30
日前批复各车间汇总表,上报分管工厂经理。
3.1.14 对全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转、供电正常化负责。
3.2
设备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3.2.1
维修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3.2.2
“
”
“
”
维修人员必须凭 设备报修单 进行维修, 维修单 统一由操作者填写,并由车间主管或班组长签字后交
到设备科,再统一安排给维修工实施维修。
3.2.3值班时间内发生的设备故障,一律由值班维修工承担负责修理,并按接到报修单先后或设备维修的急缓依次
修
理。
3.2.4
维修人员在未确准设备故障原因时,不可盲目随意解体设备。
3.2.5
“
”
维修人员在排除设备故障后,须认真地在 报修单 上写明维修措施和方法及调换零件名称和修理工时,而
且须操作者签字认可。
3.2.6
“
”
维修人员在修理完毕后,应立即将填写完整的 报修单 交到设备主管备案。
3.2.7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如修理同一台设备,当天发生三次同一故障时,维修工该天作为事假处理,不记
发
工资。
3.2.8
设备维修责任承包者,必须对承包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和维修速度负全部责任。
3.2.9
“
”
责任承包者必须加强本承包范围内设备的完好状况、文明操作情况、润滑情况、三保 情况等巡视检查,密切
关注,并有权制止违规作业行为,操作者不听阻止,按规定从严处罚。
3.2.10
承包者如维修工作做得不够完善,引起车间提出投诉的,按照《设备科绩效考核方案》规定进行处罚。
3.2.11维修工的工作业绩,由设备科、车间负责人及设备操作工考评,考评结果与当月绩效工资、年底奖金、工资
调整挂钩。
3.2.12如遇设备搬迁、安装、调试和动力照明设施等工作时,则由设备科统一调度、
安排。
3.2.13维修人员不准长时间呆在办公室内,不准在车间、办公室、配电房内等厂区禁
烟区域吸烟。
3.2.14 值班时间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视情节每次给予 10 到 50 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