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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八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 1 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对新员

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

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

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或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公司的人才理念为:共享、阳光、透明、平等、民主、共赢。

第三章人才培训

 

第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

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

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

活动;要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

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第十二条: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在职培训: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过程当

中,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员工本身也应该

不断地研究、学习本职技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三)专业培训:公司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

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凡被公司安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准时、认真地参加培训,不得无

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