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办理完结销假手续。
三、缺勤类型及扣罚标准
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企业各项管理规程和考勤制度,坚持按时打卡,
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好公司的正
常工作和生产秩序,如有违反按以下标准处罚。
1、迟到:
(1)迟到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含)以下的,每次扣 50
元;
(2)迟到 30 分钟以上 60 分钟(含)以下的,每次扣 100 元;
(3)迟到 60 分钟以上 90 分钟以下,按旷工半日处理。迟到 90 分钟
(含)以上,按旷工 1 日处理。
2、早退:
(1)提前 15 分钟(含)以内下班的,每次扣 50
元;
(2)提前 15 分钟以上 30 分钟(含)以内下班的,每次扣 100
元;
(3)提前 30 分钟(含)以上 90 分钟(含)以下下班的,按旷工半日处
理。提前 90 分钟以上(含)按旷工 1 日处理。
3、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