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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

索引号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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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员工退出

4.2 各部门自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最多 7 日内送交人力资源部,若发生违反情况,追

究部门经理责任

4.3 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辞职报董事会审批,部门经理级别人员的辞职由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以下级别人员辞职由部门经理审批

4.4 员工离职会签单应必须有以下部门审核签字:辞职员工本部门、财务部门、人力

资源部,但不排除其他相关的离职手续经办部门的审核签字。主要审核部门的审

     

     

核签字的顺序为:辞职人员本部门

财务部门

人力资源部

4.5 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以及其

他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与之签订竞业合同的人员在离职时,人力资源部均应与其

签署竞业合同,合同中必须由本人填明离职去向

4.6 竞业合同的赔偿金规定:部门经理以上级别赔偿总额为

元;部门经理

级别赔偿总额为

元;主管级别人员赔偿金额为

元;其他人员

赔偿金额为

元(待定)

4.7 对于辞职理由涉及升值、加薪、岗位调动等的,由人力资源部出面与辞职员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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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流程说明 C-11-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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