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
索引号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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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员工退出
4.2 各部门自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最多 7 日内送交人力资源部,若发生违反情况,追
究部门经理责任
4.3 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辞职报董事会审批,部门经理级别人员的辞职由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以下级别人员辞职由部门经理审批
4.4 员工离职会签单应必须有以下部门审核签字:辞职员工本部门、财务部门、人力
资源部,但不排除其他相关的离职手续经办部门的审核签字。主要审核部门的审
核签字的顺序为:辞职人员本部门
财务部门
人力资源部
4.5 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以及其
他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与之签订竞业合同的人员在离职时,人力资源部均应与其
签署竞业合同,合同中必须由本人填明离职去向
4.6 竞业合同的赔偿金规定:部门经理以上级别赔偿总额为
元;部门经理
级别赔偿总额为
元;主管级别人员赔偿金额为
元;其他人员
赔偿金额为
元(待定)
4.7 对于辞职理由涉及升值、加薪、岗位调动等的,由人力资源部出面与辞职员工面
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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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流程说明 C-11-04-002
1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