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处理能力不足
目前,北京市仅有大兴区庞各庄堆肥厂、昌平区堆肥厂、方庄石灰干化厂、清河热干化
厂、北京水泥厂 5 座污泥处理厂,其处理规模分别为 11.0 万 t/a、2.9 万 t/a、1.1 万 t/a、
14.6 万 t/a、18.4 万 t/a,总处理规模为 48 万 t/a(80%含水率),不足当前污泥产量的 50%。
2.2 经济实用技术不完善
目前,只有高碑店、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具有污泥厌氧消化处理设施,但由于管理不到位,
2 处设施均未达到稳定运行。其余污水处理厂污泥均采用浓缩—脱水工艺处理,污泥含水率
高达 80%左右,不能满足最终处置要求,而深度脱水(80%~60%)技术成本较高,没有可推
广的经济实用技术。
堆肥自动化程度低、周期长、效果不稳定,堆肥后农用的环境风险依然存在。同时,堆
肥过程中散发的臭味、蚊蝇等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污染周围环境[4]。
2.3 资源化利用率低
根据 2008 年调查结果,污泥资源化利用主要为土地利用和建筑材料,两项合计仅占污
泥总量的 17.4%,造成大量有机质及氮、磷等养分流失和资源浪费。
2.4 环境安全风险大
根据 2008 年调查结果,北京市污泥处置方式为土地利用 10.8%、建筑材料 6.5%、填埋
5.5%、堆置 70.1%、直接农用 7.1%。其中由于堆置不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
(CJ/T290—2007)标准要求、直接农用不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土地改良用泥质》
(CJ/T291—2008)标准要求,两类处置方式均不合理,而且所占比例较大,达到了 77.2%。
不合理处置污泥的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蛔虫卵含量比较高,并且含有一定数量的重金
属离子、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及氮磷等元素,这些物质进入土壤,产生新的污染源,并随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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