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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4)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走访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
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新闻媒介或工
程毗邻单位等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工程的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邀访是指监理工程师
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因
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有关方面并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些
不恰当的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这个时候,采用访问法可能是一个相当有效的协
调方法。
  (5)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与其他协调方法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
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的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
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因此,
监理工程师应重视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要使别人能够理解你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
难、你想得到的协助等。
  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
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
艺术、谈话的艺术、谈判的技巧等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