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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情况:该内容为监理日志填写的核心内容,应记

录当日监理人员完成的所有监理工作,监理工作为监理规范和监

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填写应不少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各种报验的审核、试验报告的审核;

2、各种技术复核;

3、各种质量检查、复查情况;

4、各种验收情况;

5、旁站监理(只记录时间,详旁站记录);

6、现场见证取样情况;

7、工程变更情况。

以上工作记录时应包括时间部位,因检查复核的内容较多,

宜采用逐条填写方式,这样就可以做到准确,一目了然。对以上内

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记录。

(六)、重要过程控制及见证情况:应记录当日重要原材料、

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而进行的监理活动。例如:

土建工程的砼、砂浆试块留置、取样情况。

(七)、当日协调问题:应记录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

投资控制及合同、档案管理,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主动协调各有关

单位的工作关系,这些单位包括:建设、设计、施工、材料供应、

当地政府部门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协调是监理单位的重要

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