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如果不是这样,实施
建设监理就没有什么意义。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一是政府管理部门在审
批成立监理单位和整顿监理单位的时候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不能迁
就,对固定人员少于 60%和建制上不独立的,不应再批准为监理单位。二是监理
单位本身要注意自己的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施
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 ,
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
力,而且要具备进度和
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
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
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
和合同管理
方面的人才。应当提出的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监理招标投标书的示范文本和工
程合同条件,实际都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制定的,条款周密而严谨,我们
应当认真研究它,学习它,掌握它,以提高我们的监理能力。三是要提高监理企
业的地位,此举可通过改革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来实现。由于我国的监理工作相
对于国外发达国家来说起步较迟,规范与成熟的程度远远不够,在目前仍以公有
制为主体的背景下,监理公司向业主直接收取监理费用的体制是导致监理企业无
法真正有效地独立全方位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因。如果将付款方式改由第三方
(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监理协会等)先向业主一次性收取监理费,由其按合同
规定交付给监理企业,则监理企业避免了与业主的直接经济联系,监理企业的地
位就得到了有效提高,就能充分履行法律赋于的职责。
(四)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
的问题
首先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
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
“
”
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 监理 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
并没有到位的情况。重点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
(或直接委托)后的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发
放总监管理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其次是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
考核与将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监
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
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五)改革监理收费办法,提倡监理服务优质优价
现在我省实施的监理取费办法是 1992 年制定的。当时建设监理工作还处在试
点阶段。为了有利于监理工作的起步和开展,收费标准只是低水平的。现在我国的
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和标准已不适应建设监理的
需要。低收费,不利于留住和吸引素质较高的人才,不利于监理单位的自我发展 ,
也不利于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目前一些监理单位难以从母体中脱离出来,原因也
在于收入不高。因此,适当提高监理价格是完全必要的。
监理是一种高质量的
服务,当监理价格过低时监理单位很难派出高素质的监理人员,很难把业主的利
“
益放在第一位或者无法保证监理人员数量,也就无法提供优质服务, 优质优价、
”
低价质差 这是市场规律的一个法则。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