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将国产耐污染 UF 超滤膜应用于炼油污水回用工程,开创了我国膜法污水回用技术应
用在炼化企业污水回用项目的先河,该污水处理工程是国内连续稳定运行时间最长的炼
化污水回用设备,至今已运行 7 年,创造经济效益相当于项目建设投资的四倍以上。之后,
该技术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之上又相继成功地应用在抚顺石化、抚顺化塑、锦州石化、宁夏石
化等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上,累计处理废水近 6 万吨/日,中石油因此也于 2006 年将此项
技术列为全行业优先推荐的技术。按理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者 A 公司应该春风得意,前
程似锦。
然而,就在这项技术既为炼化企业节水减排创造一个一个喜人业绩,同时又使 A 公
“
司在业界名气大躁,独领风骚的时候,有些企业却打起了另外的注意,选择了 拿来主
”
义 。
早在 1998 年,哈石化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成功运行出水,并于 2000 通过中石
油中石化组织的成果鉴定的时候,A
“
”
公司即把 膜法炼油污水回用技术及工艺设备 申请
了国家发明专利,并把这套工艺流程中涉及的 6 个关键设备再生塔、除氨器、除油器、多腔
生物活性炭、高效精密过滤器、絮凝快速反应器同时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并得到国家知
识产权局授予的 7 项专利证书,该项目也同时被国家科技部列为国家火炬项目。
水处理企业参与项目的过程一般分为:可研、投标、施工、运行、验收五个阶段,在可
研阶段一般是由项目的甲方向社会发标,然后水处理设计单位和工程企业根据自己的实
力投标,在这个阶段,一般是在文字字面上由甲方召集最后的投标单位陈述方案,最后
再由甲方选择其中最后的嬴家。
因此,在这个阶段,谁要想夺取最后的胜券,谁就必须在可研报告中把最实质性的
内容完全公开化。
2002 年,北京某公司以项目招标形式从 A 公司以 3 万元购得污水处理项目的可研报告,
其中,甲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承诺,如果甲方采用 A 公司提供的可研报告所陈述的技
术方案,那么,必须由 A 公司来进行其工程建设。这家公司是国内很有实力的一家石化公
司,自己企业内部就有环保设计单位、有工程公司,自己搞不了,从外面请人来搞,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