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在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贡献突出,能够自觉维护
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集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
感,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4、职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名列前茅。
6、鼓励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行业先进的专业知识,
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编写专业论著等。
7、连续三年以上(包括三年)按时缴纳省造价管理协会会费。
8、积极参加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协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各市协会应及时通知本地区的会员单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并负责收集、核实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
2、各市协会对本地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名额分配表进
行推荐,并将名单、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于 2012 年 3 月 10 日前
上报省造价管理协会。
3、省造价管理协会将根据报送的材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
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投诉或无异议的,向
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