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所有工程设计技术文件和附件,以及国家颁布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法规、规章和
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国家颁布的建设监理规范,通过合同管理、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协调操作、通过
实践总结制定的监理操作程序,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理顺建设参与各方的关系,调动建设参与各方的能
动力,全面努力实现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三大目标。
七、监理依据
1
、 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2
、 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
3
、 依法订立的监理合同(包括监理招投标文件);
4
、 依法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合同(包括招投标文件);
5
、 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的规范、标准等;
6
、 其它有关文件及纪要
第二章、项目监理组织及人员职责
一、监理组织: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工程监理投标工作,拟派现场监理组织配备稳定、专业齐全,总监及半数以上的监理
人员有类似工程监理的经验,且对本工程全程负责,不再兼任其它工程的监理工作,并将建立健全各项
合理并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有规范化的图文、表格、现场有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必须的试验、检测设
备。监理人员将做到清正廉洁、工作严谨、科学管理、兢兢业业。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规
范和要求,对监理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严格的监测、鉴定和质量把关。
针对本项目工程特征,拟组建如下适应本项目特点的以总监负责的监理班子。各专业组的监理工程师在
进行质量控制的同时,还负责本专业进度及投资方面的控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
调整。人员安排见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二、监理人员职责范围:
1
、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
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
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
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作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
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
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
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
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报告,对重大问
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工程师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