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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不能掌握并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因此,难免出现各种管理不善的
现象,如决策不够成熟,随意调整方案,前期及实施阶段各环节之间相互脱
节,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效率不高,投资效益低下等。同时,基建班子一般
在项目建成后随即撤消,在建设中积累的经验教训不能转为技术资源,供其
他单位或后续项目借鉴。在此情况下,一些地区逐步开始尝试对政府投资项目
实行代建制。
  从 1993 年开始,厦门市在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就通过
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
委托给一些有实力的专业公司,由这些公司代替业主对项目实施建设,并在
改革中不断对这种方法加以完善,逐步发展成为了现在的项目代建制度。2001
年 7 月,厦门市开始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上全面实施项目代建制。2002 年 3 月
开始在土建投资总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的社会公益性工
程项目中实施项目代建制度。
  1999 年初,上海浦东咨询公司受原上海市计委委托,全过程代理建设上
海市收教收治综合基地项目,开始了上海市财政投资项目以"代建制"形式委托
中介机构进行建设的试点。
  北京市从 2002 年 10 月开始,对全额使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进
行"代建制"试点,到 2003 年底实施了北京回龙观医院 1 号病房楼工程项目、北
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病业务楼项目、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育训练
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试点项目的建设实践说明"代建制"与过去的"自建制"相比,在项目建设管
理过程中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优势十分明显。
  1、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
  过去,有人将一些决策失误的政府投资项目称之为"三拍"项目,什么意思
呢?就是说上项目拍拍脑袋,干项目拍拍胸脯,失败了拍拍屁股。现在,政府
在上项目时与过去相比,已经理性很多,不少项目在前期也开始进行可行性
研究,但不可否认,仍有不少项目在决策时还是比较草率,不切实际、盲目攀
比、跟风上项目的情况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有相当一批项目所做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实际上是"可批性"报告。同时,不少政府部门的领导喜欢将效率简
单化为速度,硬性压缩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可行性研究深度远远达不到质量
标准和实际要求,常常给项目建设带来不便、埋下隐患。
  实行代建制,使用单位将前期工作委托代建单位通过选择专业咨询机构
完成,而非自己决策,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不仅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
更重要的是必须满足项目后续工作的需要。前期决策阶段所确定的建设内容、
规模、标准及投资,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改动,使得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科
学性得到切实体现。同时,在代建制下,政府需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进度
拨付工程款,因此,政府必须比以往更加重视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
排出项目重要性顺序,循序渐进学性得到切实体现。同时,在代建制下,政府
需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因此,政府必须比以往更加重
视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排出项目重要性顺序,循序渐进,量力而为。
这将改变当前因政府实施项目过多而产生的负债建设、拖欠工程款等不良现现
状。
  2、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自建制下,使用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一般是行政式的管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