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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24

23

2

4

2004 年

7

14

1

0

2005 年注

17

10

5

3

  
  尽管就近年电梯事故发生几率而言,上述事故并无普遍意义,而且通过有效的安全监察,在电梯
保有量增幅连年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万台电梯事故率稳步下降,已由 2002 年的 1.56 起/万台,下降到
2003 年的 1.25 起/万台,2004 年甚至下降到 0.42 起/万台。固然从事故发生一定程度上的必然性与多年
电梯事故的规律来看,2004 年电梯事故的下降幅度有一定偶然性,2005 年电梯事故也确实有所反弹,
但按统计学的回归理论公式计算,今年的电梯事故率应不会超过 0.65 起/万台,电梯事故率总体仍呈下
降趋势。
  

当然,这种分析及其数学结果,绝不能让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产生丝毫的麻痹与懈怠,因为确保电梯

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媒体和百姓的关注,既说明人们伴随生活水平提高自
我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也充分说明我们工作职责之重要。这恰恰是在敦促和激励我们,要通过制度
化的有效工作和长期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中国电梯的安全水平,保证电梯运行的长治久安。
  

二、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前面张纲局长的报告中已经介绍,中国政府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是以 5 个层级的法规文件构

架的法规标准体系,通过落实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两大制度来实现的,具体到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
度亦不例外。下面我概括介绍一下该法规标准体系中与电梯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文件:
 
 ??法律:目前专项的上位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仍属争取制定的法律,但关联性较强的行政法却有
多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

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
 
 ??法规:上位行政法规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共 91 条的《条例》中,直接涉及电梯行业的条款
有 61 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需要严格执行的条款有 30 条。这些条款主要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承担
者,规定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的制度,确定了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者需要承担的法
律责任。

  ??规章:上位行政规章为《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等机电
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与程序等。由于其颁布于《条例》之前,目前正拟修订。
  ??

规范:按照《条例》规定,主要是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

) 为形式的技术法规。目前与

电梯业直接相关并需要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共有 36 项,主要包括:
  1.《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3.《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其配套的 28 项型式试验细则(报批中,已经试行);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5.《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和《杂物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等规范检验行为的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目前中国共计 14 项国家标准中,有 12 项标准的技术内容分别等效采用了 ISO 和 EN 的相
应标准,几项主要的电梯标准,其技术内容等效采用了欧洲的相应标准。如:《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
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 EN81.1-199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 EN11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