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
乙方对设备提供 365 天,24 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3、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5209811
、
18785627335
。
紧急维修服务:乙方保证提供 24 小时紧急修理服务,遇到电梯停止运行或运行不正常,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 0.5 小时内达到现场。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年维护保养费总计 8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捌仟元整
。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在 3 月 31 日前支付乙方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 50%,共计人
民币肆仟元(4000.00
元) ;
2 、
在 9 月 31 日 前 支 付 余 下 的 50% , 共 计 人 民 币 肆 仟 元 整
(4000.00
元);
乙方同时开据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
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电梯
相关资料或复印件:
(1
) 产品合格证;
(2
)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 电气原理图;
(4
) 电气敷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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