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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其间也有一些单位让她去参加过面试,有好几家单位在面试的时候
都有笔试,并且要求每个求职者交纳 50 元的面试费,还有几家单位虽然没有收面试费,
但在面试的最后关头,以想招个男生跑业务,女生不适合经常性出差为由,委婉地将其
拒绝了。一次又一次的求职失败,让蔡某对就业已经产生了一种抵触的情绪。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
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就
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公民平等权的具体体现。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均规定,劳动者就业,
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
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
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附:优先招用残疾人,属于就业歧视吗?

    【案例】某公司在报纸上刊登了一起招聘会计的广告,要求有会计证。刘某得知这一消
息后,就去参加了应聘,与她同时参加应聘的还有一位腿部有残疾的男会计。经过三轮的

面试,该单位最终录用了男会计。刘某对此不满,找到该单位的领导,说: 我每次面试

都很好,你们不能看我是女的就不用我,不能搞就业歧视 。企业领导告诉她说: 你们两
个都比较好,但是考虑到他是残疾人,就业不容易,所以就把这个职位给了他,希望你

能理解 。请问,该企业优先录用残疾人的行为是就业歧视吗?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该单位的做法并不构成就业歧视。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

体,无论是在社会活动,还是在就业方面,始终处于劣势,因此,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合
法权益,国家鼓励企业对残疾人就业予以积极的扶持和照顾。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 30
条的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
导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所以,该企业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受到法律保护与鼓
励的行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
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 年 8 月 28 日修订)

 

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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