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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整治完成后的长效管理工作

三、整治范围

(一)全区民用住宅电梯及使用、维保单位;

(二)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民用住宅电梯和故障频发的民

用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或更新。

四、整治内容

(一)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落实日常管理主体责任,

加强维保质量监督管理。

1、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电梯日常巡检记录)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2、电梯安装监督检查、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
3、电梯故障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4、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5、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
6、对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的监督情况;
7、电梯层门三角(专用)钥匙使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9、电梯维保单位资质(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等)及办理

备案

情况;

10、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证件应能在国家质监总局信息公示网上查询到)及定

期培训情况;

11、电梯维保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和设备仪器配备情况;
12、电梯维保项目制定(不得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5001-2009)规定

的内容及电梯制造厂家的要求)及实施情况;

13、维保电梯档案建立的情况;
14、定期检验电梯是否实行提前申报检验;
15、用户投诉是否记录完整、及时处理;
16、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对危及电梯使用安全

的事故隐患处置情况。

17、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园管

办〔2011〕97 号)要求:机房是否设置空调、是否用于除电梯

以外的其它用途;持证作业人员人均维保电梯数量情况(人均

不得超过 30 台);使用期限超过 12 年的是否每半年进行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