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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集锅炉给水的水样时,应在水泵的出口处或给水的流动部位

取样。

3、采集炉水水样时,接有水样冷却器者,应调节冷却水量及取样

阀门 ,使水 样温度 在 30-40℃ 范围内 ,流速 稳定并 控制在 500-

700mL/min 范围内;没有水样冷却器者,取样时应使用耐热器,并

注意缓开取水阀门,取样人员应避开水流方向正面,防止烫伤。

4、采集水样的数量应能满足试验和复核的要求。

5、测定水样中的溶解氧等不稳定成份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现场

化验。

6、各种水质化验分析的方法,应按 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

准》附录 A“

水质分析方法 执行。

7、原水至少每年化验一次。化验的项目包括:硬度、碱度、pH 值、溶

解固形物或路氯根等,有条件时,可做水质全分析及相应增加化

验次数。经过混凝、沉淀、过滤的原水,每日做一次化验,化验项目

有:pH 值、悬浮物等。

8、离子交换器输出的软水一般每 2h 化验 1 次硬度;每 8h 化验 1

次氯根。H-Na 系统离子交换器的软水还应增加对 pH 值、碱度、电导

率的测定。出氧器的出水,每班做一次溶解氧的化验,当除氧器的

负荷波动时,相应增加化验次数。向给水投加 Na

2

SO

进行化学除

氧时,还应化验炉水中的 SO

2

-2 

的含量。

9、炉水应每 2h 化验一次。化验项目包括:碱度、pH 值。

10、根据炉水化验结果,有化验工监督锅炉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