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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的颁布是中国环境管理走上法治道路的标志,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环境

” “

 

立法和司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该法为 原则通过 的 试行 法,所以, 应根据实
施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的变化,在条件成熟时加以修订。

《环境保护法》是一个基本法,为

使其中规定的方针、原则、要求等得到正确实施,还要制定各种有关的单行法规,如大气

 

污染防治、水体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噪声控制等方面的法规,以及关于环境污染纠
纷的处理、违法者应承担的各种责任方面的法规。

《关于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1979 年,国务院转发《关于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对于我国在能源
利用效率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

 

点 评   

从 1979 年国家科委在杭州召开第一次能源政策座谈会以来,我国能源界逐渐形成了比
较一致的看法,即我国面临着能源短缺。为了缓和电力、燃料等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增

 

强全民节约能源、降低 消耗、杜绝浪费的自觉性,深入、持久地开展能源节约工作,1979
年国家经委决定把每年 11

月定为 节能月 ,康世恩副总理也在《全国第一次 节能月 广

 

播电视大会》上发表 了重要讲话。

可以说,我国的节能大略经历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个时期,我国有组织地开展节能
是在 1979 年。其背景是 1978 年国家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我国经济加速发

 “

展,能源严重短缺, 停三开四 成为专用名词(企业生产因缺少能源而在一周内停工三

天,开工四天),能源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 瓶颈 。企业用能是按指标分配的,客观地说,

 

缺能成为节能的 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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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关于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报告》与《关于逐步建立综合能耗考核制度的通知》

1980 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报告》
和《关于逐步建立综合能耗考核制度的通知》。节能作为一项专门工作被纳入到国家宏观管

 

理的范畴,同时 国家成立了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了我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

用工作 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 的长期指导方针。

点评:

改革开放之初,面对经济高速发展的态势,能源紧缺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节
能受到了必要的重视。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制定了 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

 ”

约放在优先地位 的方针,确立了节能在能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1980 年 8 月 30 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
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在报告中也提出了能源节约方面多准备采取的措施:继续加强能源管

 

理。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在 改变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采取有效办法,尽可能节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