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1. 麻醉诱导稍有呛咳、躁动和血液动力学改变;

2. 麻醉维持期对麻醉深度调节不够熟练,血液动力学有改变,肌松尚可,配合手术欠理想;

3.

 

麻醉结束,缝皮时病人略有躁动,血压,呼吸稍有不平稳;

4.

 

难以防止的轻度并发症。

(3)

 

Ⅲ级:

1. 麻醉诱导不平稳,气管插管有呛咳、躁动,血液动力学欠稳定,应激反应明显;

2. 麻醉维持期对麻醉深度掌握不熟练,应激反应未予控制,生命体征时有不平稳,肌松欠佳,

配合手术勉强;

3. 麻醉结束病人苏醒延迟伴有呼吸抑制,或缝皮时病人躁动、呛咳,被迫进行拔管,拔管后呼吸

 

功能恢复欠佳;

4.

 

产生严重并发症。

4、

椎管内麻醉效果评级标准

1. Ⅰ级:麻醉完善,无痛、安静、肌松良好,为手术提供良好条件,心肺功能和血流动力学有波

动,需要辅助用药;

2. Ⅱ级:麻醉欠完善,有轻度疼痛表现,肌松欠佳,有内脏牵拉反应,血流动力学有波动,需

 

要辅助用药;

3. Ⅲ级:麻醉不完善,疼痛明显或肌松较差,有呻吟,用辅助用药后情况有改善,尚能完成手

 

术。

4.

 

Ⅳ级:改用其它麻醉方法。

5、

神经阻滞效果评级标准

1. Ⅰ级:神经阻滞完善,无痛、安静、肌松良好,为手术提供良好条件:生命体征稳定,无并发

 

症发生;

2. Ⅱ级:神经阻滞欠完善,病人有疼痛表情,肌松效果欠满意,生命体征尚稳定,有轻度并发

 

症发生;

3. Ⅲ级:神经阻滞不完善,病人疼痛较明显,肌松较差,有呻吟,用辅助用药后情况有改善,

 

尚能完成手术;

4. Ⅳ级:改用其它麻醉方法。

 

第二节 麻醉科规章制度

1、

麻醉科工作制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