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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价、总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投标。
  (4)在项目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中标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
调整;而当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原提供的工程量相比较,出人超过一定范围时,可以按
实调整,即量凋价不调。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内容,可进行虚拟工程量招标单价或明
确结算时补充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2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
  

 

   (1)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
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当地统一的工程

计算

§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
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的作用:①为投标者提供一
个共同的投标基础,供投标者使用;②便于评标定标,比选价格;③进行工程进度款的
支付;④进行合同总价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
  (2)标底编制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直接费,并进行工料分析,然后按现行定额或招
标单位拟定的工、料、机价格和取费标准、取费程序及其他条件计算综合单价含完成该项工
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材料价差、利润、税金等和综合合价;最
后汇总成标底。实际招标中,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能力和水平,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每一子
项的单价也可仅列直接费,而材料调差、取费等则以单项工程统一计算。但材料价格、取费
标准应同时确定并明确以后不再调整;相应投标单位的报价表也应按相同办法报价。
  (3)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需要采取
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的综合单价、综
合合价、总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投标。
  (4)在项目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中标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
调整;而当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原提供的工程量相比较,出人超过一定范围时,可以按
实调整,即量调价不调。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内容,可进行虚拟工程量招标单价或明
确结算时补充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3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特点与优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采用定额计价招标相比有很大的不同。采用定额计价的一
般做法是这样的:先计算工程量,套定额算出直接费,然后以费率的形式计算间接费,
最后再确定优惠幅度后才能得出最终报价,这其中优惠幅度的确定则是全凭主观想象,
可以说没有什

科学

§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则可以将各

经济

§、技术、质量、进度等

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的确定上,并以 活单价 的形式出现,因而可以做到科学、准确
和反映实际情况,这就从根本上防止了依据定额定价的死板。
  工程量清单从大的方面着手,划大计算单位,落实于细微的质量要求,真实反映工
程实际,为把定价自主权交给施

企业

§提供了可能。在工程程招际投标过程中,投标企

业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工程本身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工程现场情况等因素;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许多其它方面的因素,如投标单位自己制
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分包计划、资源安排计划等。这些因素对投标报价有着直
接而重大的影响,而且对每一项招标工程来讲都具有其特殊性的一面,所以应该允许投
标单位针对这些方面灵活机动地调整报价,以使报价能够比较准确地与工程实际相吻合。
而只有这样才能把投标定价自主权真正交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才会对自己的报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