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环境效益;
(3
)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提倡社会化综合开发和综合建筑;
(4)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满足当前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将
来提高和改造的可能;
(5
)节约建筑能耗,保证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
(6
)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应与多样化结合;
(7)体现对残疾人、老年人的关怀,为他们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
提供无障碍的室内外环境;
(8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考虑防火、抗震、防空和防洪等安全措施;
(9)在国家和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
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须按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条例和
保护规划进行。
(五)无标定人数的建筑
(1
)应按专项建筑的设计规范核算并标明人数。
(2)公共建筑中的辅助面积接近主题使用部分并有可能与主题部
分同时开放它用时,其疏散口宽度和数量应按两部分人数叠加计算。
(3)使用人数无控制的公共建筑,应按可能最多人数计算安全出
口宽度和数量。
二、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要求
(一)建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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