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 年 7 月 5 日)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 ,
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2007 年 6 月 29 日)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
种。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
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
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
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
[2001]14 号)
第 16 条:根据《劳动法》第 20 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
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 号
第 20
“
”
条:本条中的 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 ,是指已有劳动合同到期双方
同意续延的,并非指原固定工同意而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5 年
8 月 4 日)
第 20 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