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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条 项目经理由公司工程管理与市场部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聘任、公开竞聘等方式任命,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六条 项目经理的待遇。 一级项目经理享受正科级待遇,

每月给予岗位补贴 300 元;二级项目经理享受副科级待遇,每

月给予岗位补贴 200 元;三级项目经理享受副科级待遇,每月

给予岗位补贴 100 元。项目竣工投运、项目部解体后,相应职级

待遇和岗位补贴取消。

  

第七条 项目经理的更换。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连续

性和完整性。项目经理一旦按规定程序产生,一般不再随意撤换。

确需更换,应征得公司同意。如遇业主投诉或提出建议,可以更

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因工作不称职被解聘者,6 个月内

不准重新任命为项目经理职务。

  

第八条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一)项目经理的职责

1、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与项目总体效益组建项目部。

2

、严格按照与公司签订的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内容,认真

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3、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合理调配生产要素,全面负责项目部

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一系列管理工作,保证

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的要求。

4、确定适合于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各职能人员的

作用,实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计划、指挥、协调、控制,保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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