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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组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当建设方在使用中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或
本监理公司在回访中发现影响使用的质量缺陷时,将派专人进行现场查验。其结果在保修

  

范围 则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
  (1 “

)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

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

) 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引自建设部和国家
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第 737 号文)。
  (3 “

)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

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

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
  (4

)旁站监理 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

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引自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
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 号)。
  (5

)旁站监理 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

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
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
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

装,索膜安装 (引自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02]189 号)。
  (6 “

)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

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 24 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

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引自建设部《房屋建
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 号)。
  (7)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
准备情况;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情况;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
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参阅建设部《房屋建筑工
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 号)。
  (8 “

)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
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

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引自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