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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就是一个大居住区,主要的公共建筑基本上集中在城市的中心部位。这样可以
使这些公共服务设施发挥最大的作用。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古代
世界里,由于生产、生活和居住混杂在一起,整个城市就是一个无序的大居住区,
城市没有功能分区,居住区也没有分级。公共服务设施就在城市街道上或者市中心,
而不在居住区内部。事实上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居住区的规模并不大。

2.2、现代居住区规划中的公共建筑演变

工业革命对城市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它为城市创造了无与伦比的财富,
另一方面也激化了城市的固有矛盾,其中最为尖锐的是居住区的环境恶化。针对这
种情况,一些热心的西方学者就提出了种种设想,试图解决城市的矛盾。现代意义
上的城市规划也是这个时候才产生。

3、 我国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布置的依据和基本原则

3.1、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布置依据

3.1.1、对公建的卫生要求有两个层面上的内容:

一是对小区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这是小区垃圾站的作用。二是公建本身的卫生,

包括其日照、采光、通风是否良好,其产生的噪声、空气污染是否影响居民的日常生
活。

3.1.2、公建的安全性

公建的安全性是指公建的布置是否有利于小区的安全,J.Jacobs 强调城市住区

内要明确划分公共活动区与私有区的领域界限,要对街道进行监视,另外还指在使
用公建的过程中是否有交通安全问题。

3.1.3、公建的便利性

——

公建的便利性即是居民对它的基本要求,也是它存在的目的

便利居民的日

常生活。为了满足这种要求,它必须具有多样性和良好的可达性,而要实现公建良
好的可达性就必须通过合理的布置使其服务半径尽可能小,到达路线尽可能顺畅。

3.1.4、居民的识别性、归属感是较高层次的精神要求

居民的识别性、归属感是在基本要求得到满足后的追求。公建在满足这个层次上

的需求同样能有所作为。可以通过公建功能的多样性造成其形式的多样性来达到其
识别性,可以通过其功能集结而成的小区中心来形成有特征的环境,还可以和小区
街道、绿化、广场来共同构成有生活气息的场所,从而使居民产生归属感。

3.1.5、居民的共享和参与是最高层次上的需求

居民的共享和参与是指居民对小区文化创造共享的需求,表现为试图参与到公

建的设计中,由于比它更低层次的需求还没有被满足,所以目前这类需求还不明显。

以上探讨了居民对小区公建的需求,它们是我们进行小区公建布置的根本依据。

3.2、居住小区公共建筑规划布置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