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全套图纸(特殊情况除外)。
★以上各项工作每延误一天,每项罚款 50 元/
天。
六、 报价规范
我公司实行二种报价体制:(一)分级:分室报价,即按主卧室、次卧室、儿童房、客厅、餐厅、书
房、厨房、卫浴间、阳台等分房间、部位报价(不含水、电)。(二)定额报价(仅限工装部):对材
料分项报价,即按地转、墙砖、吊顶、家具等分项报价。
1、报价时,应严格按公司统一报价做工程项目报价,如有不清楚的项目应向公司技术部门及时咨
询,不得擅自改动规定报价。
2、报价时,严禁低点切入、漏项报价(误差不允许超过 10%)。
3、严禁将不同材料定位的报价做在一个工程项目报价单中。
七、 签约规范
1、设计师签订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设计师签字、审核签字、客户签字方能生效,没有客户
签字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公司行政主管有权不予盖章,领用已盖好章的合同由责任人承担。
2、设计师在签约后不得延误图纸递交时间。否则罚款 50 元/
次。
3、各分部签署文件明细:
——
装修合同
两份:公司、客户各一份。
——
报价单
四(复印三份):公司、设计师、工程部,客户各一份。
——
全套图纸
四份(复印三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程部各一份。
——
补充条款(与合同同时签)
三份:公司、客户、工程部各一份。
——
代购协议
二份(复印一份):公司、客户各一份。
——
代购明细
三份(复印两份):公司、客户、工程部各一份。
设计师交公司存档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客户、审核、设计师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缓发当
月效益工资(设计师、客户、审核签字为亲笔签名)。
八、 全程服务规范
1、设计师实行全程服务,应在签约时明确制订开工、竣工时间表。
2、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日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工长和设计部审核。
3、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巡检和工长及现场负责人。
4、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户型改造、水电布线、施工设计等说明,工
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
5、设计人员、工程人员如有一方未按照流程操作,或者文件不齐,另一方可拒绝在交底单上签字
并上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设计师应在工程中期验收前,约请客户至施工现场,共同进行中期设计验收,经客户签字验收
后方可进行下一项工程施工。
7、在施工进行中如客户有增减项目,须有客户签字后方可更改。
8、设计师应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内,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