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展时间:
2010 年 6 月 12
日
下午 2:00 至晚上 9:00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
人民币 13,000 元/9 平方米
光地(27
平方米起)
人民币 13,00 元/平方米
标准展位设备
9 平方标摊(长 3 米 x 宽 3 米 x 高 2.5 米)
基本设备含:三面围板(白色)、公司中英文名楣板、1 个电源插座(500W 以内)、2 支日光灯、1 张咨询台、
2 张折椅、地毯、垃圾篓。
参展条款及条件细则
1. 参展商必须完整填写参展申请表(合同)签名并加盖公章,传真至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经办人签名盖
章后生效。
2. 光地申请必须 27 平方米起计(不含任何设施),参展商不得分租展位,只限一家展商资料登录展会对
外宣传资料。
3. 标准展位参展商不得改动楣板,主办单位有权现场不接受标准展位改光地。
4. 参展商报名后必须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 50%展位费,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调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余
款必须在 2010 年 4 月 10 日前付清。
5. 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参展商单方面取消参展计划,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6. 参展商不得转让、炒卖展位,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往后三年内不接受参展。
7. 主办单位有权现场取消参展产品与签订参展合同不相符的展位,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
8. 展位位置将根据产品类别或主办单位制定的其它标准进行分配,如有特殊情况,主办单位保留对已分
配的展位位置进行调整的权利。
9. 参展商保证其展品、包装及相关公开材料不存在任何侵犯或违反第三方权益的情况,主办单位有权现
场拒绝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及其展品参展,并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10.
.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展会不能如期举行(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主办单位有权更改展期,并不
承担由
.
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建筑电工电气展
2010 年 6 月 9 日至 12
日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参展申请表格(请完整填写此申请表格并签名盖章后回传至 020-8516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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