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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
准、规范;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资料及
手续是否齐全。

(3)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

可证;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查电工、焊工、
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书。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审查、论
证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5)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协助建设单位与施

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
产承诺书》。

(6)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

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施
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7)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建立

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及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
2、文明施工

(1)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施工

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 1.8m。

(2

)检查施工现场的标牌:大门口处应有明显的 一图五牌 ,即施工现

场总平面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
牌、文明施工牌;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针对作业条件悬挂有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
内容的标语。

(3)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验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有防治大气 、

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
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检查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是否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内容。

(二)过程控制要点
1、安全生产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通

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与模板

” “

工程、三宝 及 四口 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
用电梯、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
诺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实
施旁站监理。

(3)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

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
全监督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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