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装卸费、安装服务、技术支持以及其它所有费用。发货前应提前电话通知买方收货人到货时
间、货物数量、货物重量、占地面积等相关内容,并在到货时卖方须提交详细装箱清单。

3.2 如果约定由买方自行提货且买方没有雇佣承运人或约定特别的运输方式,卖方应

代办运输事宜,并承诺将货物以可靠的包装并以运输成本最低的方式,在指定时间将货
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同时卖方将承担因不能满足装运条件或不能满足约定日期而采用更

 

快速的运输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3.3 卖方应至少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或者按照买方的要求,对订单货物进行包装、标

记和发送。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应遵守有关危险或有毒物质的法律或规定,或者货物的处
理应遵守危险废料的规定或任何其他环境或安全和健康规定,卖方必须书面通知买方。卖
方必须提供所有有效的装运证明、符合工厂危险材料信息系统的标牌、符合工厂危险材料

 

信息系统的材料安全数据表以及关于装运、安全、搬运、暴露和处理的说明。

4.

 

交货

4.1 

 

卖方应遵守订单日期交货。分批交货或部分履约应事先得到买方的书面同意。

4.2 一旦卖方意识到它不能全部或部分地,或不能在约定时间履行其订单义务,则卖

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说明原因和可能延误的时间,卖方对此时的逾期交货仍应承担

 

违约责任,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仍应向买方赔偿。

4.3 卖方按买方需要提供检查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相应配套的所有资料。 

4.4 对于明显的外观缺陷,买方应在收到交货后不迟于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妥善处

 

理。对于不能立即发现的其它缺陷,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卖方。

4.5 买方或第三方之验收行为均不免除卖方对其所提供的货品及安装调试服务的质量

 

保证责任。

5.

 

验收及风险转移

5.1 买方对卖方提交的货物进行检验,买方可以根据货物的特点和数量采用逐件检验

的方式或按适当比例抽验的方式。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与本订单规定不符,则买方有权要
求卖方免费更换或退货,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更换和退货、负责承担因更换和退货

 

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5.2 若该所交货物需要安装调试等卖方提供支持的,则货物风险在安装调试等支持后

 

签署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买方承担。

5.3   

除 5.2 的情形及订单双方另有约定,货物风险自买方签署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由

 

买方承担。

6.

 

质量保证和责任

6.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订单质量保证期限为自验收合格后的 12 个月。如果是因为买

 

方的原因造成验收的延期,则缺陷保证期应不超过发货后的 24 个月。如因卖方原因,以
致全部或部分货物更换时,则所更换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延长为自更换并经验收合格

 

之日起后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