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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集聚发展与功能提升联动。引导核电设备研发、生产和相关服务企业

向核心区域和重要平台集聚,适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提升设备制造水平;加
快发展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等服务业,拓展产业链,提升价
值链,增强研发设计、集成供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坚持开放引进与本土培育联动。抓住国内核电关联企业和科技、人才要素

布局调整的机遇,重点引进核心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大力引进国外企业和科研
机构;积极推动省内外企业合作,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5.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联动。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

加强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扶持培育,推动我省核电关联企业有效进入核电市场,
扩大市场份额。

(三) 主要目标。到 2015 年,初步建成国内重要的核电服务基地和核电设备

制造基地。

——取得核安全许可证的企业达到 50 家左右,取得核电合格供应商资格的

企业达到

200 家左右。

——中国核电服务基地和核电设备制造基地雏形基本形成,初步建立具有

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筑安装等功能的核电技术及产业服
务体系,全省实现核电关联服务产值

400 亿元左右。

——培育龙头骨干制造企业 5 家左右,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

牌、较强设备成套能力的核电设备制造体系,全省实现核电设备销售产值

200 亿

元以上,带动关联设备制造企业销售产值

2000 亿元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 加快发展核电服务业。围绕核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大力发展核电技术

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筑安装等核电服务业,建设国内重要的
核电服务基地。

1.技术研发。鼓励省内核电关联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

构加强合作,设立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研发力度,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地处长三角的人才密集优势,引进省外尤其是中西部
地区核电关联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及成果转化基地,努力实现关键领域、
关键技术、关键产品产业化。

2.工程设计。以在浙核电及相关领域研究设计机构为主体,吸引更多工程

设计单位或部门进驻浙江,提升核电勘测、设计、试验、评估、咨询等能力,拓展
国内外核电站工程设计市场份额,打造浙江核电工程设计品牌。

3.运行维护。加快建设中国核电城核电运行服务基地,提升服务能力和水

平,为国内外核电站提供备品备件、设备检修检测、换料、辐射环境和核安全防护
核应急等核电运行服务,成为国内重要的核电运行管理中心。

4.教育培训。加快发展核电高等教育,引导在浙有条件高校设置核专业,

积极推进中国核电培训中心建设,开展核电科研、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行业规
范标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建设国内重要的核电教育培训基地。

5.建筑安装。积极引进国内大型核电建设公司落户浙江,引导我省核电建

设企业与国内知名核电建设企业加强合作,提高我省核电建筑安装水平和能力,
承揽国内外核电建筑安装工程。

(二) 着力提升壮大核电设备制造业。立足浙江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注重优

质资源整合,重点引进和培育核电重装设备企业,改造提升核电辅助设备企业

“专、精、特”方向发展;推动整机厂和零部件供应商加强合作,培育具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