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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空间,如此小的体积决定了那些近期用不着的酶是不能储备的,许多分解代谢酶类只
有当存在合适的基质时才会产生。在某些条件下这类可诱导的酶可占蛋白质总含量的
10%.正是微生物的这种变异性,才使生物法处理含毒有机废水成为可能。但任何微生物承
受毒物的能力都是有一定的极限的(此时的浓度叫极限允许浓度),正是这种极限又要求
含毒物有机废水在生物处理前需要一定的预处理。
    前已说过,微生物由于其体积的细小,而具有巨大的适应性(变异)。因此可以采用人工
改变微生物生活环境的方法进行诱导变异,让微生物直接适应原水中毒物浓度或提高微
生物对毒物的去除能力。这种方法对稳定性毒物及非稳定性毒物均适用,是处理含毒有机
废水的一种基本方法。
    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当进水中酚的浓度突然增加到 50 mg/L 时,便会对生物处
理系统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严重时,会导致全系统的崩溃。可是,某焦化厂采用适应性
变异的方法对菌种进行驯化即菌种驯化法,使微生物内的酶逐步适应了这种毒物的大量
存在,便将这种毒物当成其底物而加以分解吸收。实际运行表明,进水中酚的平均浓度为
117.5 mg/L 时,酚的去除率高达 99.6%.
    含酚废水处理是应对一种不稳定性毒物的例子,当毒物很稳定时,亦可采用这种驯化
方法以提高微生物对毒物的承受能力。但须注意,这种毒物的浓度必须满足最终出水排放
标准或另外采取其它措施加以控制。
    3、预处理方法
    前已说过,驯化是生物处理法中应对毒物的一种基本方法。但任何微生物承受毒物的能
力都是有一定的极限的,毒物浓度超过极限允许浓度时就需要一定的预处理。目前,预处
理法主要有稀释法、转化法和分离法。
    3.1 稀释法
    污水中的毒物之所以成为毒物,是与其浓度有关的。当其浓度超过某一极限允许浓度时,
毒物就成为毒物;在极限允许浓度以下时,毒物就不表现出毒性甚至成为营养。当废水中
毒物浓度超过生物处理的极限允许浓度时,为保证生物处理的正常进行,可采用简单的
稀释法,将废水中毒物浓度降低到极限浓度以下。
    根据废水中毒物的稳定或非稳定性质,结合实际情况,可采取 3 种不同的稀释法:污
水稀释法,处理出水稀释法,清水稀释法。
    (1)污水稀释法。不同的污水中所含的物质不同,将它们混合起来,彼此稀释,可将毒物
浓度降低到极限允许浓度以下,这便是污水稀释法。它最简单、最经济,是首选方法,不
论毒物的性质是稳定或非稳定均适用。少量的工业废水混入大量的城市污水中,几乎所有
的毒物浓度都会被降低到极限允许浓度以下。但是,少量的工业废水彼此间混合后,毒物
浓度仍有可能在极限允许浓度以上,仍需继续采取其它措施。
    污水稀释法除了上面所说的不同单位所排废水之间的大稀释外,还有同一工厂不同车
间所排废水之间的小稀释。比如,制革工厂中,脱毛工段所排的灰碱废水中 S2-的浓度高
达 1 000 mg/L 以上,但脱毛工段所排的灰碱废水只占全厂总排水量的 5%左右,只要建一
较大的调节池(停留时间 HRT 一般在 12 h 左右),不同工段所排废水在此搅拌混合后,总
出水中 S2-的浓度便可降低到 100 mg/L 以下。这对后续处理非常有利。
    (2)处理出水稀释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废水中的毒物为非稳定这一单一情况。处理出水
稀释法又有两种:①曝气池池型采用完全混合式;② 处理出水回流稀释法。出于经济方面
的考虑,方法①应是首选。
    实例:制革废水中 S2-的存在对生物处理具有极大的危害,生物处理的极限允许浓度为
30 mg/L.制革废水经调节池调节稀释后,进入曝气池时 S2-仍然在 50 mg/L 以上。以前,许
多设计单位主张采用分隔处理,即先把灰碱废水单独进行脱 S 预处理,把进水中的 S2-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