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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国内保险业务至今,我国团体保险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2~1993 年)

  

1982 年,我国开始恢复国内人身保险业务,但仅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经营人身保

险业务,而人身保险业务主要以团体保险业务为主,主要采用行业代理和农村代办的兼业
代理方式,其后相继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这一时期团体保险产
品主要以简易人身保险为主,辅以少儿险、个人养老险等几个险种,团体健康保险由于当时
计划经济下的企业劳保和公费医疗制度而缺乏需求。保险责任比较单一,仅包括事故责任、
残废责任、养老金责任和极少的意外医疗责任。缴费方式为个人缴费,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
扣保险费后统一交至保险公司,保额和保费都很低,几乎没有健康告知和核保的需要。因此,
从实际意义上来看,这一时期业务更多体现的是团体代理业务,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团体
保险业务。
  第二阶段

(1994~1996 年)

  

1992 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上海市场,通过个人代理方式开展个人寿险业务 ,

由于经营成功,其产品特色和佣金制度开始为国内保险公司仿效。

1994 年左右,我国保险

业开始进入以个人寿险业务为主的时期。当时我国处于高通胀、高利率的时期,国内保险公
司为迎合市场需求推出了团体人身还本保险、意外还本保险、协议式养老金保险等储蓄型产
品和团体年金产品,但是这种单位投保、单位缴费的业务实质上大多为短期规模业务,并非
真正意义上的团体保险。
  第三阶段

(1997 年至今)

  

1997 年至今,我国团体保险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其发展产生了

重大影响。

1997 年以来央行连续 7 次降息,促使各保险公司推出了多种新型团体寿险产品,

团体分红保险、团体投资连接保险、团体万能寿险开始出现。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促使保险
公司适时推出了投资连接型保险产品,更好的发挥保险业的资金融通功能;

1998 年 12 月

开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原来完全由企业和国家负担的单一层次保障体系转
变为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极大地刺激了团体健康保险需求;

1997 年以来,我国开始逐步推

进养老体系改革,为企业年金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加入

WTO,外资保险公司

开始大量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市场竞争加剧,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给
国内保险公司造成了巨大冲击。总之,这些都给我国团体保险市场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这一时期我国团体保险业务发展迅速,团体保险产品不断丰富,团体保险业务收入也实现
了较快增长。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团体保险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
体系逐渐丰富,团体保险市场逐渐成熟。但是,目前我国团体保险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市场规模仍然较小,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需求不相称

;团体保险业务经营不

规范,团体保险概念不清晰,市场竞争无序

;团体保险产品结构单一,发展不均衡。如何完

善团体保险的市场发展环境,促进团体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是目前我国团体保险发展过程
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团体保险三大内容
  在实务经营中,人们常常按照团体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

(即保险责任),将团体保险划

分为团体人寿保险

(含团体养老保险)、团体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
  

(一)团体定期人寿保险

  团体定期人寿保险常简称为团体定期保险,是指以经过选择的团体中的员工为被保险
人,团体或团体雇主作为投保人,保险期间为一年的死亡保险。
  

(二)团体信用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