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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财产险投保额越多并不意味着可以得到更高的赔付。
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严重
者甚至可能导致保单失效。造成超额投保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两种。一是投保人的善意或恶意,
造成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标的的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
故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需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种事故或者事件。发生时保险金额大于保
险价值。如果是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造成的超额保险,保险合同无效;
如果是市价下跌导致的超额保险,同样要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
保额不予赔偿,保费也不退还。很多保险消费者错误地以为保额越高,出险时获得的赔偿越
多,这属于善意造成保险金额大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但在出险时不但不能获得期望的
赔付,还多花了许多保费。
  二、家财险无犹豫期
  保险专家提醒,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没有

“犹豫期”,如果家庭里的大部分财产出现了变

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保费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如果发生意外事

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特别是在自己不能确认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应在第一时间通
知保险公司,并要求保险公司上门查勘定损。
  三、要清楚保险范围
  消费者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保险责任,需要注意并非所有家庭
财产都可以投保家财险。家财险的保障范围函盖房屋、房屋附属物、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
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等,而金银首饰以及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保险公司一般不提供保险
保障

;有的保险公司为家庭财产提供小额现金盗窃保险,但由于风险比较高,保险公司赔付

的金额也不会高。
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遵循什么原则?

 

  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
定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一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
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2 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索

赔权利即因放弃而自动失效。
  保险人在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及时赔付。在赔偿处理中,由于家庭财产保
险中的承保财产种类较多而且性质不一,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
理一般会根据财产性质采用不同的赔偿方式。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赔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赔
偿处理主要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
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
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于室内财产的赔偿处理主要采用第一
危险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又称第一损失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把保险财产价
值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与保险金额相等的部分,称为第一危险责任,发生的损失称为第
一损失;另一部分为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称为第二危险责任,发生的损失称为第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