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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后,保险合同恢复效力。
118、保险合同终止
因某种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出现,致使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行为。
119、保单期满
保单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保险合同不再为被保险人期满后发生的事故或事故提供保险保
障。
120、退保
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中途通知对方要求终止保险合
同的行为。
121、续保
保险合同即将期满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要求延长该保险合同的期限或重新办
理保险手续的行为。
122、附加险续保
在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且其附加险责任期满终止的前提下,按双方约定,使原附加险责任继
续有效或在一定条件下继续有效的业务操作。
123、批改
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保险合同当事人根据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
和程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的修改或补充。
124、风险变更通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于工作场所、设备、业务种类或其他变更,导致风险有显著增加或减少
时,投保人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发出的通知。
125、现金价值
对于长期人身保险产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客户退保时可领取的保单累积的价值。
126、保单现金价值净额
保单现金价值扣除欠缴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的净额。
127、加保
保险合同生效后每届满一定年期,投保人根据条款规定,申请增加保险金额而无需核保。投
保人申请保额增加权益时,保险合同必须有效。注:此功能主要适用于条款中有保额增加权
益的传统险种。
128、减保/部分退保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申请,保险公司在一定金额范围内降低保险合同原有的保
险金额或保险费,降低部分的保险金额或保险费视同部分解除合同。
129、退保金
投保人在退保时可取回的金额。包括退还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扣除保单贷款余额及利息。
130、退保费用
投保人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在保险合同已经签订而尚未满期时,提前要求解除合同,保险人
按照已承保的时间长短及相关的费率表向投保人收取的费用。
131、减额缴清
保单持有人要求将人寿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一次性购买保险金额比原保单少,但保险期限
不变的保险。新保单的保险金额取决于与被保险人的年龄相对应的保险成本和保单的终止费
用。
132、缴清增额
保单持有人将每年的红利购买缴清保险,增加原保单的保险金额的情况。
133、保单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