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经费。
7、参加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检查工作。
8
“
”
、按照 四不放过 的原则。组织和主持重伤事故以下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2)项目副经理
是该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代表,安全直接责任人,对该项目的安全施工负直
接责任。协助经理做好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局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
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总结一次安全工作,及时采
取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4、认真贯彻执行局编制的安全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本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章制
度,并负诸实施。
5、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落实本项目员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健康意识。
7、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施工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工作。
8
“
”
、按照 四不放过 的原则。参加重伤事故以下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
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工作。
(3)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对本项目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对安全工作进行
策划组织,为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
2、负责组织本项目员工的安全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局有关的安全施工规定、文
明施工规定的学习,主持本项目员工安全规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