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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白酒

以粮谷为主要原料,用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
发酵、蒸馏而制成的。

3.2 固态法白酒

以粮谷为原料,采用固态(或半固态)糖化、发酵、蒸馏,经陈酿、勾兑而成的,
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
白酒。

3.3 液态法白酒

以含淀粉、糖类物质为原料,采用液态糖化、发酵、蒸馏所得的基酒(或食用酒
精),可用香醅串香或用食品添加剂调味调香,勾调而成的白酒。

3.4 固液法白酒

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

30%)、液态法白酒勾调而成的白酒。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白酒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白酒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
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

2。

2  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

/万元

 ≥10000
 ≥2000 且<10000
 <2000
 

5 检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