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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不力,处罚不到位。对于建筑工程监管目前仅限于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还
没有深入到合同履行的监管上。建设单位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无法强调按期交工。建筑市场
监管部门对拖延工期缺乏处罚措施,导致建筑工程拖延工期愈演愈烈。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当前,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背景下,在我国加入 WTO 的新形势下,农村建筑企
业面临着国外建筑企业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建筑企业的双重竞争压力,要提高农村建筑
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西部大开发中发展自己,首先必须增强信用意识、合同意识,
把建筑工程拖延工期的问题治理好。

  打破地域限制,引入外地企业参加竞标。市场是开放的,搞地域限制,保护的只能是
落后,只会让自己的竞争力更弱。只有打开建筑市场大门,让外地乃至外国企业进入,参
与竞标,这样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危机意识增强了,才可能在竞争中求得发展。

  坚决杜绝垫资施工的违法做法。建设单位工程要立项上马,就必须落实建设资金,没

有相应资金的坚决不允许招标,不允许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杜绝 胡子工程 出现。

  严格处罚措施。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订立严格的建筑施工合同,明确拖延建筑工程
的处罚措施。特别是要把工期进行合理排布,严格按各分部工程工期要求,逐阶段检查兑
现。

  加强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监管部门除了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外,还应把工期
监管列为重要内容。凡拖延工期的工程不能被评为文明工地,拖延工期的工程项目占到一
半以上的施工企业不能进行正常的资质就位,给予降级处理,直至清出市场。通过治理,
使建筑工程工期合理,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建筑市场秩序良好,建筑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