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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然观点

  主要指土地作为地球的特定组成部分,究竟哪些部分,哪些因素属于土地的范围,
以下四种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土地即土壤,亦即地球陆地表面疏松的、有肥力的、可以生长植物的表层部分。

  (2)土地即地球的纯陆地部分,不包括陆地的水面。

  (3)土地即陆地及其水面,亦即地球表面除海洋之外的陆地及其江河、湖泊、水库、池
塘等陆地水面。

  (4)土地即地球表面,亦即地球的陆地部分和海洋部分都包括在内。

  地的基本功能,例如一棵植物的生长,不能说完全是土壤的功劳,岩层的保护、地下
水的供给都是植物生长的必要条件,因此地球的深层部分也不能排除在土地的概念之外。
第四种观点则失之过宽。地球的海洋部分不具有土地的一系列功能,因此不应该包括在土
地范围之内。

  第三种观点相对确切。马克思曾经说过:"只要水流等等有一个所有者,是土地的附
属物,我们也把它作为土地来理解"①。广义的土地应该包括陆地中的水面。

  2.经济学观点

  根据马克思的说法,土地是指未经人的协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劳动对象,作为一切
活动的一般空间基础,在农业中是主要的生产资料。

  3.法学观点

  中国台湾土地法第一条解释土地的意义,"本法所称土地,谓水、陆及天然富源".肯特
从法律概念上对土地的定义是:"土地不仅包括地面或土壤,而且也包括附着于土地的任
何东西,不管是自然长成的,如树、草和木,或者是人工造成的,如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它所包括的范围向上或向下是无限度的,以致可以包括地上或地下的每样东西".

  4.西方经济学观点

  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认为:"土地的含义指的是大自然无偿赠与人类的陆地、水、空气、
光和热等物质和力".美国土地经济学家伊利认为:"经济学家所使用的土地这个词,指的

……

是自然的各种力量,或自然资源

经济学上的土地是侧重于大自然所赋予的东西".

  澳大利亚的克里斯钦和斯图尔特进一步指出:"土地一词是指地表及所有它对人类生
存和成就有关的重要特征",

  "必须考虑土地是地表的一个立体垂直剖面,从空中环境直到地下的地质层,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