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负责勘探局井控装备的配套和更新,审批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
f.监督各二级单位的井控管理工作;
g.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勘探局井控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h.总结勘探局井控管理工作,组织勘探局井控技术经验交流;
i.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井喷失控应急预案;
(2)井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全过程的井控管理。
a.接受勘探局井控领导小组的领导,具体负责勘探局井控日常管理工作;
b.贯彻实施行业、集团公司及各专业有关井控技术安全标准、规范,组织制(修)订
勘探局井控安全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
c. 负责制定勘探局井控和硫化氢防护年度培训计划;
d.参与重点区域(井)井控技术方案论证,审核井控隐患治理项目计划;
e.参与井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与指挥工作;参加井喷事故及硫化氢溢出事故的调查
处理;
f.及时向勘探局井控领导小组汇报井控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及安排意见;
g.
组织勘探局井控 安全专项检查。
2.钻井专业公司应成立由公司经理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井控领导小组,并
明确各自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全面落实井控安全责任。
3.钻井基层队伍,应成立由队长为组长,相关技术岗位人员参加的井控领导小组,
负责基层单位的井控管理工作。
第七条 井控工作检查制度
1.各级井控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检查工作。其中,勘探局每半年组织一次,
各专业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队伍每周组织一次。
2.勘探局井控检查的有关事项
(1)检查时间及原则
勘探局钻井井控定期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时间分别为五月和十一月。另外,根据集
团公司的钻井井控检查安排和勘探局的生产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井控检查。
(2)检查组织形式
成立勘探局钻井井控工作检查小组,组长由勘探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勘探局钻
井工程处、技术安全监督处、生产管理处、装备处、人力资源处人员组成。
(3)检查范围
a.各钻井公司、管具工程处、固井工程处、测井公司、录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