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乙供材料:由施工单位选择材料、设备供应商并签订采
购合同的材料。施工单位所购材料、设备的质量或所选供应商需由
监理单位和业主认可。
第三条
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程序
(一)甲供材料由基建处工程管理科根据工程责任科室提供的
采购计划,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经过初审,推荐 3 家以上报学校
招标领导小组或处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经过商务谈判认定
价格;需要招标的进入招标程序定价。
(二)甲控材料由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具体
品牌、产地等相关内容推荐 3 家以上单位报基建处工程管理科;然
后由工程管理科对承包方上报内容进行整理汇总、市场摸底,确定
或重新认定 3 家以上单位,经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或处务会研究,
确定考察对象,经过商务谈判认定价格;需要招标的进入招标程
序定价。
(三)乙供材料由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具体品
牌、产地等相关内容推荐 3 家以上单位由监理报基建处审定品牌、
型号,承包方自行采购。
(四)工程中除上述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外,其它材料、
设备的认质认价一般可参照同期《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