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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绘图机或打印机输出图形。

(二)绘制、编辑二维图形

1、绘制点、线、圆、圆弧、多段线等基本图素;绘制字符、符号等图素;

绘制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图案填充、复杂文本输入。

2、编辑点、线、圆、圆弧、多段线等基本图素,如删除、恢复、复制、变

比等;编辑字符、符号等图素;编辑复杂图形,如插入的块、填

充的图案、输入的复杂文本等。

3、设置图素的颜色、线型、图层等基本属性。

4、设置绘图界限、单位制、栅格、捕捉、正交等。

5、标注长度型、角度型、直径型、半径型、旁注型、连续型、基线型尺寸;

 

修改以上各种类型的尺寸;标注尺寸公差。

三、机械类高级鉴定标准

知识要求:

1、掌握微机绘图系统的基本组成及操作系统的一般使用知识;

2、掌握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掌握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尺寸、

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3、掌握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4、掌握三维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5、掌握三维图形到二维视图的转换方法和知识;

6、掌握图纸空间浮动视窗图形显示的方法与知识

7、掌握软件提供的相应的定制工具的使用方法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