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用绘图机或打印机输出图形。
(二)绘制、编辑二维图形
1、绘制点、线、圆、圆弧、多段线等基本图素;绘制字符、符号等图素;
绘制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图案填充、复杂文本输入。
2、编辑点、线、圆、圆弧、多段线等基本图素,如删除、恢复、复制、变
比等;编辑字符、符号等图素;编辑复杂图形,如插入的块、填
充的图案、输入的复杂文本等。
3、设置图素的颜色、线型、图层等基本属性。
4、设置绘图界限、单位制、栅格、捕捉、正交等。
5、标注长度型、角度型、直径型、半径型、旁注型、连续型、基线型尺寸;
修改以上各种类型的尺寸;标注尺寸公差。
三、机械类高级鉴定标准
知识要求:
1、掌握微机绘图系统的基本组成及操作系统的一般使用知识;
2、掌握基本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掌握复杂图形(如块的定义与插入、外部引用、图案填充等)、尺寸、
复杂文本等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3、掌握图形的输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知识;
4、掌握三维图形的生成及编辑的基本方法和知识;
5、掌握三维图形到二维视图的转换方法和知识;
6、掌握图纸空间浮动视窗图形显示的方法与知识
7、掌握软件提供的相应的定制工具的使用方法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