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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不中用,净让人耻笑。

临时工 这面镜子下,我们看到了 正式工 是悠闲的、自得的,以退居二线的官

员为代表,工资福利待遇不少拿,但就是不同工却同酬,啥事不干,报酬不减,
直叫人无语,叫人绝望。

我们可不可以法律规定,财政支出一律不准养 临时工 呢?看门的,保洁的,做
饭的,统统外包,单位人员自掏腰包。比如,卫生保洁,完全可以自己划定责任
区,包干到人,早来晚走,不占用工作时间,自己打扫卫生,这才是正戏,才是

正宗。至于 协× ”

员 ,统统杜绝,环保也好,城管也罢,一律各负其责,要像小

蜜蜂一样,或者跟陀螺一样,忙去吧,只有这样,才能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
意。

同工同酬 ,多么美好的字眼,让我们充满无限期待。它应该成为《劳动法》的灵

魂,应该成为一场革命,让我们在保障自己神圣劳动权利的同时,真正享受到

劳动最光荣 的快乐和幸福。

  

朱永杰:质疑 关键在于执行

关于同工不同酬,《人民日报》曾经给出过一个统计数据: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
活儿,聘用工和正式工、农民工和城镇工、编制外和编制内,收入甚至会差出 10

倍。这种二元用工体制下 按身份分配 的现象被媒体炮轰了很多年,却至今未见

改变。最近爆出很多与 临时工 有关的事件,出问题时总是拿他们来堵枪口,平
日工作中他们却干着最苦最累的活拿着最低最少的工资。

如果在同一个单位尚且不能实现同工同酬,放大到整个社会又哪有什么收入分配
公平可言?显然,公众对于同工同酬是满怀期待的,但是,新修订的《劳动合同
法》究竟能给同工同酬带来什么,恐怕所有人心里都没有底。要知道,同工同酬在

《劳动法》和原来的《劳动合同法》里都有明确规定,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这次,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重新给劳动者带来了希望,但是法律说到与执法能
否做到,毕竟不是一回事。

众所周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往往非常讲究 编制 ,聘任人员与编内

人员因为 身份 不同而待遇不同,这是同工不同酬的一个典型现象。某种意义上,

同工不同酬问题,正是机关事业单位 带头 搞起来的。如果连政府机关都做不到
同工同酬,却要求企业做到同工同酬,怎么可能?这难道不是双重标准吗?机关

事业单位要打破 铁饭碗 、打破 身份制 ,这既是收入分配改革不可或缺的宏大
话题,具体到同工同酬同样是前提条件。在企业层面,同工不同酬主要体现在劳
务派遣的滥用上。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也是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
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但是,只要有利益的存在,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就

难免 不择手段 。

同工同酬,法律说到没有用,关键要执法做到。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对编制的依
赖,还是各类企业对降低用工成本的追求,都决定了同工同酬不可能轻易实现,
必将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