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性。除此之外,目前再没有专门的机构致力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呼吁有关
职能部门尽快制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评估标准,解决偿债能力评估和债权评估中可能出
现的理论、政策和法律等问题。
2、评估
咨询
对象分布散、规模小,评估咨询成本高
资产管理公司委托的评估咨询业务,有着特殊的评估咨询目的,特殊的评估咨询目
的势必要求评估咨询工作质量高、结论公允权威,但客观上多数评估咨询对象地处边远地
区,评估咨询的现场资料通常难以取得。尤其是呆帐贷款、呆滞贷款的打包评估更加难以
操作,散小差的特点十分突出,缺乏评估基础资料。按照国际惯例:逾期三年以上的债权
评估值为零,不满三年者按逾期长短相应减值。如以此推算,资产管理公司打包处置的呆
帐贷款价值一般都为零,与实际处置的债权价值根本无法吻合。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
范道德风险的角度出发,不良资产的最终处置都应履行评估这一环节,但从资产管理公
司收购的不良资产整体情况看,确实存在户数多、单户债权金额小;县以下乡镇贷款户数
多、大中城市贷款户数少;关停破产倒闭企业多、维持正常经营企业少;呆帐多、呆滞少等
实际情况。如果要全部聘请中介机构评估,一是工作量大,过于集中,可能评不过来;二
是费用高,有的可能得不偿失;三是有的中介机构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不接受委托。
3、部分债权性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依据不足,偿债能力判断失真
资产管理公司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待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咨询时,很多情况下提供
的只是一些债权资料,这些资料中没有完备的产权证明,致使评估机构难以确定评估咨
询对象的产权性质和数量,从而给委托和评估带来一定的障碍。特别是国有企业存在着
“
”
软资产、硬负债的问题,存在着债务多和财务资料不健全,企业产权不明晰及债务方不
配合评估工作等问题。贷款户的抵债资产多为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但是由于我
国房地产注册登记工作尚不够完善,各地区之间不平衡,水平参差不齐,未办理合法的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十分常见,尤其是农村地区。以假设清算法的偿债能
力分析为例,操作过程中首先要对债务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中通用的做法是,
由委托方出具委估对象的有关产权证明,评估机构只对委托方的合法资产予以评估,对
债务企业不能提供有效权属的资产不予评估。但有些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可分割
的主要资产,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又具有一定的转让价值,从而导致评估结论与处置结果
明显脱离的矛盾,也给债务企业恶意隐匿资产提供了可乘之机。
4、对抵押品评估缺乏必要的分析和研究
这主要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有些评估机构忽略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特殊性,没有对
抵押品自身的特点、市场流通性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分析和研究,仅采用一般的工作程序来
完成,致使评估结果难以被社会和市场的认可。
“
”
二、 意见 的出台为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制定了执业标准
“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此次出台的 意见 对目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并在评估理论和实践方面作出了突破。
1、明确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规范
“
”
这部 意见 是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房地产估价规范》、
《城镇土地估
——
价规程》、
《资产评估准则
无形资产》后又一部规范资产评估执业标准的文件,它进一
步完善了评估行业的标准化、系统化,有望改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混乱局面,使评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