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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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食品生产中必须遵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认证时必须依据的技术性文件。”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是对绿色食品产销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的一系列标准的总和和系统,包括四个方面:绿
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绿色食品包装、标签、储运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有如下鲜明特点:
1.内容的系统性。绿色食品标准体系贯穿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涉及产地环境、生产过程、
产品质量、包装标签、贮藏运输等诸多环节。
2.制订的科学性。从1990年起,农业部正式提出开发绿色食品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先后组织国
内各方面的专家,经过上千次试验、检测和参照或采纳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而制定的,对严于现在执
行标准的项目及其指标值都有文献性的科学依据或理论指导。
3.指标的严格性。绿色食品的标准无论从产品的感观性状、理化性状、生物性状都严于或等同于现行
的国家标准。例如大气环境质量采用国家一级标准,农残限量仅为有关国家和国际标准的1/2。
4.控制项目的多样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中土壤标准比国家标准增加了土壤肥力指标;产品
标准增加了营养质量指标等项目。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中,对水质、土壤、空气等要素分别区分了污染严控指
标和一般控制指标若干项。增加控制项目的目的在于防止有害物质对产品的污染,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
安全。
二、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发展现状
十几年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农业部的支持下,采取边制定,边试行,边修订的方法,使绿色食
品标准体系在实践中不断被修正和完善,迄今,共发布通用性准则、产品标准等72项国家农业行业标准。
同时,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还制定了数十项地方标准,有效地补充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一)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根据农业生态的特点和绿色食品生产对生态环境的
要求,充分依据现有国家环保标准,对控制项目进行优选。它规范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评
价的主要内容、方法,规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畜禽饲养用水标准
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及浓度限值、监测和评价方法。其附录中还提出了绿色食品产地土壤肥力分
级和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方法。
【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分为三个层次:绿色食品生产的通用准则;绿
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作业历。
绿色食品生产的通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规定,全国适用,既是绿色食
品生产、认证、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也是绿色食品质量信誉的保证。目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
标准发布的准则有:《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
T393--2000《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
T471—2001;《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NY/T472—2001;《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NY/T473—2001;
《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T755--2003。在这些准则中对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及其使用方
法、使用剂量、使用次数、休药期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为截断生产中的污染源,确保产地和产品不受
污染提供了保证。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是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主要措施,包括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
食品加工等操作规程,以绿色食品的通用准则为依据,按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特性、作物种类、畜禽种类分
别制定,用于指导绿色食品生产活动,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技术规定,地区适用,其核心是化学投入品
的使用。区域性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目前全国约有数十项,其中,辽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已经制定了
绿色食品粮油、蔬菜、水果等19项生产操作规程和4项畜禽产品养殖技术规程。